申请人持原始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单、医保本和卡、身份证 → 前往专科就诊 → 持101、102、201表有专科主任审核签字 → 前往医保办盖章签署意见 → 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 通过后可门诊取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