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合理用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9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陕西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陕卫办医函[2023]63号)和《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转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陕西省重点监控合理药品目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安医院第二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共涉及37种药品,现予以公开。
附件:长安医院第二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长安医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