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1日起执行陕西省消化系统等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标准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6-09-28点击:

关于11月1日起执行陕西省消化系统等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标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医保函〔2026〕139 号》文件要求,自2026 年11月1 日起,我院将正式执行全省统一的五类医疗服务价格新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整合规范全省消化系统,血管、淋巴系统,颌面外科,病理,药学等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816项,废止全省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95项,修订1项;同步新增“HC00702一次性穿刺器”“HC00703一次性标记物”“HC02702一次性食管监测耗材(电极导管、阻抗导管、pH胶囊)”“HC01312角膜塑形镜”等4个特殊卫生材料。

二、温馨提示

1.本次调整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定执行,旨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提升收费规范性与透明度。

2.收费以患者实际缴费时间为准,所有项目标准公开透明,请您放心就医。

3.如对收费有疑问,可随时咨询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或医保管理中心。

4.就诊费用明细可查阅费用清单,自助查询机同步公示新项目价格。

三、联系方式

价格办公室电话:029-86187708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为您提供优质、规范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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